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图片新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12309中国检察网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文化    丨    检察风采   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左权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利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咬定“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业绩”工作目标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过硬班子建设

持续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锚定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18次,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专题研修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力推动了学用新思想向深度拓展。制定完善《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党组及各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责任,建立健全每季度态势分析制度,高度重视检察环节“三同步”工作,加强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始终做到举旗定向、立根固本。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司法为民初心。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在“深学、精研、细照、实改”上下功夫,共完成学习内容92个,组织交流研讨4次,形成调研报告6篇,提出对策措施16条,落实整改措施20项,形成制度性成果6项,通过“8﹢5”专项整治整改和“9﹢2﹢2”服务行动,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机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降低“案-件比”、法治宣讲进社区等6项检察为民实事,见到了真效果,确保了主题教育既“走心”又“走实”。

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方面,夯实履职尽责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化《关于加强政治监督二十五条》,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重要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等重大事项10余次,做到从政治高度看行动。严格遵循“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规章制度,做到从制度角度看意识。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牵引,对标先进,制定年度检察工作“提档加速年”十大标志性指标,做到从业务力度看担当。

二、凝心聚力顾大局,切实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攻坚仗”。坚持统筹调配全院办案力量,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一案一团队”,挂牌督办,快捕快诉,坚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全年共批捕涉恶案件13件39人,起诉9件46人,如期完成“积案清零”任务。坚持把依法严惩贯穿于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全过程,王某某、原某某等一批以“非法放贷、暴力讨债”为显著特征的恶势力团伙受到严惩,以实际行动彰显政治担当。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不捕3人,不诉2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件。坚持一案一总结,一类问题一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缺失发出检察建议3份,推动非法放贷、市场监管、治安管理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全力促进“平安左权”建设。主动融入全县稳定大局,围绕70周年大庆、“二青会”、“国际民歌赛”等重大活动,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88件157人、审查起诉案件106件183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2人、起诉30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批捕24人、起诉15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对我县“12·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的19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发挥检察主导职责,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月适用率由年初的20%上升到年底的100%,跻身全市第二,既实现了简案快办,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办结机制,将心比心把群众的事情办好,检察长下访巡访10次,40件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回访考察社区服刑人员150人次,纠正交付不当、教育矫治不当等违法情形25件次,严防“脱漏管”现象发生。

倾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高利放贷和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13件46人。深度参与污染防治,以公益诉讼检察守护蓝天净土,督促整改“散乱污”企业12家、煤矸石场1处、拆除淘汰机组1处、燃煤锅炉2台。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帮助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打官司,支持起诉17件,追回工资15万元;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衔接,为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扎实履行帮扶责任,帮助亲水湾村实施总投资109万元、建筑面积540㎡的综合服务楼工程,全院干警不定期入户访贫问暖,院领导帮扶调研12次24天,投入帮扶资金10万余元、慰问品831件。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标对表县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二条》,服务县委、政府“十强百企千户万人”工程,出台《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金盾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等6个专项行动。建立院领导对口联系民营企业机制,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开放日活动,问计问需,精准服务。依法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将岂某某等4人强迫交易一案,依法快捕快诉。

三、固强补弱谋发展,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在做硬刑事检察方面迈出新步伐。立足捕诉一体和全链条办案的要求,刑事检察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两项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在公安机关建立派驻检察机制,监督立案6件8人,撤案2件3人,提出检察建议5份,追诉漏犯3人,漏罪15件,纠正漏捕16人,其中纠正漏捕后已判决7人。审判活动监督质效持续提升,提出刑事抗诉4件5人,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125人,采纳117人,采纳率为93%,巩固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列席12次,为全市最多。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强化,对18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采纳率为100%,针对刑罚执行活动提出纠正违法27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均有效整改。

在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得到新加强。不断提升监督力度、质效和刚性,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8件,其中,民事检察类案件47件,行政检察类案件11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依法办理了民间借贷合同、土地承包合同领域内3起虚假诉讼案件,让“假官司”不再得逞。以法院民事行政执行为重点,加强对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6件,法院全部采纳,促进了公正司法和依法执行。

在做强公益诉讼方面取得新成效。坚决扛起公益保护神圣职责,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实现法律授权领域全覆盖,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件,有关单位积极采纳,依法履职,采纳整改率为93%。专项开展“呵护水源地、保护清漳河”监督行动,督促拆除水源地违法建筑2处,清理河道废渣2万余方、河道生活垃圾600余方,新建河道护基75米。守护群众舌尖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市场局、教科局督促27家校园食堂、160余家网络餐饮提供者就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我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上,受到充分肯定。守护历史文物,用法律捍卫英烈设施,督促整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拐儿镇寺坪普照寺火灾隐患1处,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大林村烈士纪念碑”等红色英烈设施4处,推动国家文物局下拨我县“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中央专项资金754万元,先期100万元已到位。

在做细未成年人检察方面展现新作为。严格落实张军检察长“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受理未成年人审查批捕案件6件7人、审查起诉案件7件12人。持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教育部门查访学校、幼儿园20余所,发出检察建议60份,跟踪督促解决问题20个,以“检察蓝”守护“校园净”。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5场次,覆盖全县10余所中小学,惠及4000余名师生。在左权县职业中学新建200㎡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余人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四、凝练队伍重自强,牢铸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狠抓政治素质不缺位。以学习引领初心,通过主动精读经典著作、认真回顾党史国史、自觉学习党章党规、跟进理解系列讲话等方式,激发学习热情,引导干警牢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让干警理论学习有收获。以红色基因感悟初心,通过参观麻田八路军总部纪念馆、十字岭缅怀将军事迹、诵读《红色左权》等形式,追溯光辉历程,教育干警牢记红色政权为什么“行”,让干警思想灵魂受洗礼。以信仰坚守初心,通过举办“弘扬五四精神、奉献检察青春”主题党日、“传承延安精神,不忘检察初心”现场研学等活动,带领干警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让干警自觉增强党性修养。

提升业务素质不松劲。开展“业务培训年”活动,6名领导干部走上讲台,就扫黑除恶、认罪认罚、机要保密等专业知识进行传导式培训,带动大练兵深入开展。大力完成各类专题培训,充分运用“检答网”答疑解惑,参加高检院三级视频培训20场次、中检网培训50余人次、检察官学院培训16期,重庆大学技能提升培训22人次,干警工作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稳步推进智慧办案,上线运行山西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智能语音辅助系统,干警专业化办案水平得到了充分提升。

坚持从严治检不懈怠。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的理念,以“五个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层签订主体责任书10份,依次建立责任清单23项,台账12份,开展廉政谈话8次。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公正司法的“防火墙”,坚决杜绝检察人员干预、过问、插手案件处理,坚决防止检察人员与案件相关方进行不当接触交往。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叩问初心》《蜕变的初心》,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从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每逢重要时间节点,一以贯之向全院干警提倡议、签承诺、做要求,让警钟长鸣、底线牢铸。

深化司法改革不停步。突出专业化建设,按照“3﹢2”模式设置内设机构,配齐配强班子成员3名,调整中层干部4名,确保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办案中强化引导侦查,严格适用退补和延期审理,将刑事案件“案-件比”由1:1.77降1:1.41,位居全市第二,使平均办案时限缩短了5天,“件”数减少了30%。从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3名入额院领导办案234件,占全院办案量的31%,其中办理的原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梁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诈骗案,原某某为首的8人恶势力团伙案,均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全院检察官树立了标杆、起到了重要的引领表率作用。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起诉8件9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件5人。

各位代表,我们牢记宪法职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人民监督》《检察日报》170余份,举办“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3个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定期走访赵保明等省市县人大代表,“问诊”检察工作;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7条、重要案件信息3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79份,通过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发布检察信息12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左权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成果;是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左权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需用力。三是干警的履职能力还不够强,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能力明显不足。对此,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更需勇毅,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咬定“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业绩”工作目标不放松,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服务质效,聚焦主责主业,深度改革创新,建设过硬队伍,推动检察工作稳中向好、持续向好,为全面拓展左权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十五件具体事情。

第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最高原则。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好用好,坚决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二要巩固“全省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争创“全市标杆基层党组织”,把党的政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要落实“四大活动”2020年明显提升阶段各项目标,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检察工作,融入具体业务,融入日常经常。

第二,提升服务质效,实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中心任务。一要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三件大事”“四项重点工作”“七场硬仗”决策部署,做深做细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二要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发力,既深挖整治,又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三要依法严惩涉及疫情的各类犯罪,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切实体现检察担当。

第三,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关键抓手。一要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二要以精准监督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监督力度,持续做好民事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项活动,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三要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努力形成新时代未检工作、公益保护的左权特色、左权模式。

第四,深度改革创新,构建支撑左权检察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一要持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内设机构检察职能配置,优化检察管理体系。二要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入额遴选、员额动态管理、等级晋升、职业保障等规章制度。三要完善担任领导职务检察官办案机制、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案件管理和监督机制、深化检务公开等制度,组织开展好“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确保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地生根。

第五,建设过硬队伍,充分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潜在动能。一要矢志不渝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民、忠诚于法律的检察铁军,确保检察干警绝对忠诚。二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全院干警把握大局、适用法律、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社会沟通等能力,确保检察干警堪当时代重任。三要坚持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落实制度机制中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引导干警在转型主战场、执法办案第一线经风雨、长才干,确保检察干警竞相奋进。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催人进,风好扬帆正当时。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用初心凝聚力量,用使命彰显担当,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在辽州大地上书写新的检察篇章!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活动”:2018年6月,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活动以大学习为引领,以大调研为基础,以大落实为关键,以大提升为标准,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制度、新机制。为全省检察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规划了“2018年攻坚起步,2019年提档加速,2020年明显提升,2021年巩固深化,2022年大提升”的工作蓝图和奋斗目标。

2.“案-件比”: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案”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查、延期等因素所产生的“件”数之间的比。具体地讲,“案”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案”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8项业务活动作为“件”数(仍在不断动态调整完善中)。

3.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意义。

5.服务民营企业6个专项行动: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专项检察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活动;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强制性措施专项监督活动;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办案期限专项监督。

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利于打破“一捕了之”的实践困局,防止超期羁押和不正当关押。

7.虚假诉讼: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以达到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8.“四个最严”: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9.“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高检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10.“检答网”:是高检院于2018年10月建设运行,为检察人员内部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全系统信息交流共享平台。主要由高检院、省级院组织专家和业务骨干,对基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遇到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答疑解惑。因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的欢迎,已成为检察人员探讨业务、提升素养的知识园地和良师益友。

11.“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2015〕26号)。

12.“四大检察”:“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项检察职能。

13.“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出自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

检务公开
检察公开听证
公益诉讼
工作报告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今日头条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左权县三家村 电话:0354-8631295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