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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赵风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受张晓玲检察长委托,代表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院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管理,紧跟上级检察机关的改革部署,从2009年开始在全院探索成立专门的部门对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并于2015年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案件管理示范院”。2017年,为全面落实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我院积极巩固案件管理已取得的成果,全面加强完善案件管理“管理、监督、参谋、服务”的职能作用,使案件管理在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更加增强,管理监督效果更加凸显。现将我院2017年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履行案件统一管理职能,全面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认真落实案件统一管理的要求,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从文书的起草到生效,从涉案财物的接受到移送,逐项统一管理,全程监管,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扎实做好受案审查和结案审核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打破人为因素制约,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定严格的受案标准,从案件管辖权的确认,到案件材料是否完备、移送款项和物品是否齐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强制措施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超期羁押等进行严格的受案审查,经审查后由系统自动随机分案;从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到法律文书是否规范、信息公开是否及时完整、涉案财物保存是否完好、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是否有效保障进行严格的结案审查,从入口到出口统一管理,集中把关,避免瑕疵,严防错案。2017年,共受理分流各类案件208件,其中公诉案件85件、批捕案件61件、民事行政案件35件、控申案件21件、检委会案件4件、监督办案件2件,完成案件移送166件。在结案审查中,针对案卷材料不完备、案件信息填录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补送更正21件,确保了案件质量。

(二)切实加强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监管工作。制定《加强法律文书监管的规定》,从文书制作、用印、管理、回转4个方面,有效规范法律文书的流转和使用,2017年共监管法律文书800余份,通过监管将不规范文书消除在生效之前。严格落实《高检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集中完善了赃证室出入管理、定期巡查、双人联办等5项制度,2017年共接收涉案物品145件、款项364万元,无一错漏。

二、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抓好流程监控与质量评查

严格内部监督、严格程序制约,将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纳入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一)案件流程监控机制不断完善。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办案者决定,决定者负责”要求,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将流程监控作为内部监督最根本的措施和手段,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强制措施等进行“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既发挥本院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又发挥上级院对案件办理过程和效率进行及时监管的作用,所有法律文书由网上系统生成,杜绝网下运行。2017年共对208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发出办案期限预警信息4件,发出口头或流程监控通知书41件,将监督制约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

(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持续深化。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从“实体、程序、诉讼监督、卷宗质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5个方面,开展集中评查与专项评查,将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履职能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部纳入执法司法档案。2017年,我院共对4件不批捕、1件不起诉、9件诉讼程序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对16件涉案款物、民行抗诉、民行再审、民行监督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通过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

三、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客观提供业务数据

充分运用检察业务考评、检察统计、办案态势分析等方法对检察工作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研判,为检察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一)参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做好通报每月主要业务数据的基础上,每季度进行业务数据纵横分析,研判发展态势,为院党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部门发展提供动态信息。2017年,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对侦监、公诉、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数据动态跟踪,共审核完善业务数据400余条、累计上报各类报表252份,通过各部门及时补录数据200余次,并根据案件管理部门提供的业务数据和综合分析报告,召开全院业务运行分析会2次,为院党组及时调整各部门阶段业务目标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各部门及时明确发展中的不足,提供了努力的方向。

(二)助手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全面掌握上级检察机关各项要求,协助院党组及时推动各业务部门落实上级安排的各种专项活动,完成对发挥侦查监督职能服务营商环境、提起公益诉讼服务营商环境等5个专项活动的跟踪数据分析、专项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及时反馈各业务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根据案件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对2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有效促进了各种专项活动的开展。

四、全面开展利民便民服务,阳光司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注重开展利民便民服务,以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阳光司法建设。

(一)实行检务大厅“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大案件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建成电子显示屏、公开触摸屏为主体的案件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制定并落实《案件查询和案卷查阅规定》、《律师网上预约事项办理规定》,专门设置接待岗和律师阅卷区,配备复印、打印、扫描、刻录等设备,为当事人查询提供案件信息,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和复制提供案卷材料,为法院、公安等政法机关移送案件提供便利条件。2017年共受理律师阅卷申请24次,经犯罪嫌疑人确认委托关系后,及时安排律师阅卷24件次,办理律师网上预约12件次,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促进了新型检律、检警关系的构建。

(二)构建全方位案件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对案件的集中管理,将公开作为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5件、法律文书11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回顾我院案件管理工作,虽然在深化司法办案中职能更加完善,但距离检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距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仍有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一是案件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还不高,在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中,需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二是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动态监管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三是案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办案数据资源需要进一步深度应用。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以科学控权促进规范司法这条主线,突出业务监管、分析研判两大核心职能,努力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勇于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检察公信力的积极作用,为实现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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