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图片新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12309中国检察网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文化    丨    检察风采   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公开听证
“现场听证”让检察监督成效更透明
时间:2021-12-10  作者:王英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跟进我院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成效,更好监督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及施工企业采取措施是否到位,保障县境340国道“老虎岩”路段清洁畅通,我院立足案件实际,创新工作做法,在企业施工现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件听证会,收到良好效果。

我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位于县境340国道老虎岩段(地名)附近,由于从交漳水库清淤中拉运砂石的部分车辆未采取苫盖措施、上路前未对车辆车轮进行清洗、装载物未做控水处理,导致该段路面布满淤泥,部分石子遗撒路面,对路面形成污染。同时加之冬季气温较低,易形成结冰,形成交通安全隐患。为此,我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督促整改落实。

一是“双管齐下”,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与社会治理双向发力。

针对上述情形,我院分别向左权县交通主管部门、左权县交通警察大队、公路管理部门发出行政行为执法监督检察建议,建议交通和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加苫篷布等采取防遗撒措施的砂石运输车辆进行监管,建议公路管理部门加大路面清扫力度,使滴漏抛洒的路面污染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同时,为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保障运输车辆规范上路,我院约谈了水库清淤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并向两个公司制发了社会管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公司采取清洗轮胎、控水防水、加苫篷布等措施,确保运输车辆清洁上路。“行政执法监督+社会治理类建议”的模式,为取得良好的办案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事前事后监管”,源头防治与行政执法多措并举。

办案过程中,我院注重事前污染源头治理与事后行政执法监督并重,以有效改善路面污染情形。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按照我院检察建议,在施工场地采取控水、建设清洗池、沉淀池、硬化出场道路、增设洒水车等措施,切实做好污染源头防控,并建立了车辆清洁上路操作制度。交通部门与交警部门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法律宣传,避免因车辆不规范上路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上述污染源头的防控措施,有力保障了事前监督效果,大大减少了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隐患。此外,交通部门与交警部门积极落实建议内容,组织警力和人员对340 国道沿线路段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实地摸排,对未按规定采取防扬散措施的行使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车辆罚款共计20000余元。有力的事后监督让违法车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促使运输车辆形成了清洁上路的行动自觉,污染路面行为得到进一步管控。

三是跟进监督,现场听证让整改效果可见可触。

为更加直观了解行政执法监督与企业社会治理成效,提升检察职能社会知晓度,听证会中,我院会同左权县交通、交警、公路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对340国道老虎岩路段进行了回访,查看道路沿线整洁情况。经现场查看,路面清洁有序、抛洒滴漏情形得有效遏制;经查看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沉淀池建设等各项措施有力推进。在主持人的主持下,交警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公路管理段就本单位履职尽责、行政处罚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发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具体施工方分别就整改方案、施工进度、下一步改进方向进行了表态发言。与会听证人员对我院社会治理监督工作和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情况表示认可,现场听证收到了预期效果。

将听证会选择在污染源头治理现场的方式,避免了坐而论道脱离实际的尴尬,传递出检察机关务实、亲民、高效的工作作风。通过现场听证,社会治理成果和行政执法行为进度效果得以巩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案件效果。

检务公开
检察公开听证
公益诉讼
工作报告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今日头条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左权县三家村 电话:0354-8631295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