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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借力“外脑智库”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时间:2022-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聘任的1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以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为主,兼有在专业领域有资深经验人员,基本涵盖了当前急需专业知识支持的检察办案领域。特别是在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水利环保等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为公益诉讼“聚智赋能”,促办案质效提升。截止目前,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协助分析研判专业性较强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次,对涉案专业性问题进行解释说明10次,协助现场调查8次。

一、发挥“研判员”作用,协助核实案件线索

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针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线索,我院主动向来自各职能部门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咨询,寻求专业支持。如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中发现,某村有可能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线索,针对被占用土地类型是否为耕地这一关键事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资源保护专业领域的优势,从地类勘测的专业角度,将核查的地块地标与库内数据进行套比,并出具了相关地类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证实了该地块地类为荒地,非耕地,从而为快速准确甄别案件线索,精准分析案情打下良好基础。

二、发挥“调查员”作用,现场参与案件办理

在办理环保、水利、林业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我院积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协助案件调查,以其自身行政执法实践优势,有效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如我院在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中,针对某风力发电项目是否存在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的情形,商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案件办理。我院在认真审阅水土保持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特邀检察官助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市县水利部门共同在项目现场进行事实确认。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确认的案件事实,从专业视角就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水土流失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水利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院依据调取证据材料、现场确认情况,依法向水利部门和建设单位制发了公益诉讼立案决定书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三、发挥“联络员”作用,共同延伸诉源治理

在某些未涉足、专业性极强的办案领域,我院通过当面请教、定期联系、电话咨询等形式,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探讨推进相关领域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如我院把政府储备粮粮食安全作为新的办案领域,就《左权县县级储备粮(调控粮)管理办法》中涉及的专业性内容定向联系特邀检察官助理开展专业咨询,从而了解到储备粮承储单位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六项规定,在随后的现场检查中,针对县城3个粮站存在的粮食保管员、粮食质量检验未取得相应资质、粮情检查记录不健全等问题向县政府储备粮存储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储备粮粮食安全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截止目前,我院先后就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政府涉农资金监管、基层行政执法等专业问题向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电话或微信咨询16次,既提升了检察人员专业水平,又促进了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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