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山西公益诉讼检察五年工作经验,通报表扬了山西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明确了今后工作发展方向和着力点。我院检察官王英被省院表彰为优秀个人。
王英,女,汉族,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该同志做事一丝不苟、工作认真负责,行事雷厉风行。在同事眼中她是坚决捍卫公益的“铁娘子”,她是永葆检察匠心,勇于追求卓越的“女干将”,案件背后她是无私奉献的“奋斗者”。工作中,该同志始终秉持“执法无私、护法无畏、奉献无悔”的左权检察院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诚地履行着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特别是2017年来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她与新的检察使命同进步、共成长,以脑勤、腿勤、嘴勤、手勤的实干担当精神,主导参与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受到上级院和领导同事的好评。五年来,她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清理固体废物达百万吨,督促修复文物保护单位及烈士纪念设施10余处。办理的“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某勘探院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案分别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郝某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省民事公益诉讼“三个第一”中的其中一个。特别是在办理“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公益诉讼保护案中,面对脱贫攻坚与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她积极调查取证,在乡镇、部门、上下级之间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以检察建议方式促成了“文物保护范围内人走房留、移民搬迁政策继续享受”方案,该处文物不仅得以保留,而且实现了保护级别和保护面貌的大改善,修缮工作正有序进行。该案作为全省红色资源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之一,在省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发布;王英作为承办检察官之一,作了交流发言;以该案为题材,其撰笔拍摄的《检察印记》获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微党课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