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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清正廉洁作出的一系列深刻论述,持续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攻坚战、持久战,现按照省市县委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清廉晋中、清廉左权的有关要求,以及市检察院“1441”工作思路,就推进“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我院落地生根,以“思想筑廉、文化润廉、制度固廉、干警倡廉、作风塑廉、服务促廉”为工作内容,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为左权建设“清凉夏都、红色左权、转型高地、太行强县”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是我院落实清廉山西、清廉晋中、清廉左权创建行动的具体举措,是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保持从严管党治检压力不变,关心爱护检察干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将该活动作为一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将清廉要素深度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构建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检察干警管理教育监督体系、公正廉洁司法理念培育体系、清廉机关文化建设体系,形成“五大体系”贯通协同的工作矩阵,叫响“红色左权、清廉检察”品牌,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新格局。

三、任务措施

(一)思想筑廉,筑牢清廉左检的思想政治之魂

1.坚决做到政治忠诚。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的重要论述,坚持“第一议题”,增强“第一自觉”、提升“第一本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计划,通过以上率下“领学”、结合职能“深学”、相互交流“促学”、积极主动“自学”、融入实际“践学”等形式,持之以恒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的信号。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从严落实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左权检察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巩固发展主流意识形态。(责任单位:院党组、院党支部、政治部;责任人:宁利峰、高晋忠、张海明)

2.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全体检察人一切检察工作首先要把握的“国之大者”。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做实检察工作要“从政治上看”,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考虑本县政情社情民情,深刻洞察办案履职过程,在依法能动履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院党组;责任人:宁利峰)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抵制庸俗腐朽思想,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治生活制度,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斗争性。(责任单位:院党组、院党支部 ;责任人:宁利峰、高晋忠)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要决策和重大案件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实做细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警惕“七个有之”。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的小团体、本部门等行为,站在全院高度认识和思考问题,确保整个检察工作有中心、有重心。(责任单位:院党组;责任人:宁利峰)

(二)文化润廉,浸润清廉左检的厚重土壤之源

5.厚植清廉价值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将“廉洁”元素融入日常,树牢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统筹推进“四史”、人民检察史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活动,提醒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6.丰富廉洁文化实践。积极开展“守清廉之心”宣讲,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给全体党员干警讲一次廉政课;分管领导给分管科室党员干警职工讲一次廉政课;邀请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院干警作廉政报告。组织开展“走清廉之路”党日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观我县党的建设史上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史料展览,深切感受清廉元素、品味清风。大力开展“创清廉之家”活动,将廉洁教育触角延伸到干警家属,以“节日寄廉洁、清风暖人心”为主旨,让家属的廉政提醒、亲情寄语,成为“纯洁”的助推剂。(责任单位:院党组、党支部、政治部、第二检察部;责任人:宁利峰、高晋忠、张海明、青婷婷)

7.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用心开展“听清廉之声”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投稿通道、检察之窗、办公区显示屏等定期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正廉洁的深刻论述、最高检《以法之名》歌曲专辑、廉政警语等内容,邀请老检察人讲述党史检史、开设清廉文化读书会、发放清廉左检书签等,发挥好廉洁文化春风化雨、成风化人的作用。举行“践清廉之行”选树活动,按照上级机关创建清廉模范单元的部署安排,打造1-2个清廉模范机关示范科室,从标准、要求、措施等方面逐一明确和推进,并在单位公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一域之清,创全域之廉。完善“扬清廉之韵”展栏,利用我院门前五大块宣传栏,因地制宜,创设一条与周围环境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梅兰竹菊”廉洁文化景观。筹建“颂清廉之语”宣传角,在我院三楼东,征集以清廉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生动形象地打造身边的“廉书房”。

(三)制度固廉,织密清廉左检的制度机制之笼

8.织牢织密制度网。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司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时打好升级完善的“补丁”。以“清廉案件”为主题,在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注意防范与律师、当事人“交易”风险。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真正做到全部填报、如实填报。(责任单位:院党组,第一、二、三检察部;责任人:宁利峰、任志坚、陈少英、青婷婷、陈健)

9.常态化政治顽瘴痼疾。巩固教育整顿32项制度化成果,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在抓实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的同时,健全和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针对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加强离任人员监督管理,促推完善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双向预警机制和近亲属在律所从业核查机制,做好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强化实时、有效排查整治。(责任单位:院党组、第二检察部;责任人:宁利峰、青婷婷)

10.完善督责、考责、追责制度。认真学习最高检编发的错案追责典型案例,以办“清廉案件”为目标,把“质量建设年”抓得更实,将案件质量评查与追责惩戒贯通起来,严格界定办案瑕疵责任和违法办案责任,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每起案件,使司法责任制“牙齿”咬合,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责任单位:院党组、第二检察部;责任人:宁利峰,青婷婷)

(四)干警倡廉,夯实清廉左检的队伍建设之要

11.倡导选人用人“好风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知事是识人、实干实绩、严管厚爱“三种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五关”,真正让困难面前不低头、矛盾面前不躲闪、烦恼面前不叫怨的“三不”干警脱颖而出,让心口不一假忠诚、光说不练假把式、明哲保身假担当、贪图安逸假作为的“四假”干警挪位下课,持续营造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责任单位:院党组、政治部;责任人:宁利峰、张海明)

12.育好年轻干警“接班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人才培养若干措施,从严从实做好年轻干警选育管用工作,对新入党、新入职、新晋升、新提拔年青干警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锻炼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及时“修枝剪叶”,进一步引导年轻干警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检的“第一粒扣子”。(责任单位:院党组、政治部、党支部;责任人:宁利峰、张海明、高晋忠)

13.当好高质量发展“领头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正确有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日常监督责任,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守纪法、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当好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头雁。(责任单位:院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人:宁利峰、任志坚、陈少英、青婷婷、高晋忠、张海明、陈健)

(五)作风塑廉,巩固清廉左检的标本兼治之效

14.固本培元扬正气。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切入点,坚持党风党纪、检察纪律一起抓,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作为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大力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提升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素养,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作风“温床”。(责任单位:院党组、政治部,第二检察部;责任人:宁利峰、张海明、青婷婷)

15.防微杜渐常警惕。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落实“13710”工作制度,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发生在监督办案、检察服务一线的漠视当事人诉求、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敷衍应付、慵懒慢拖等现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责任单位:政治部、办公室、第二检察部;责任人:张海明、青婷婷)

16.正风肃纪永不息。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四风”问题经长期整治,仍存在不容忽视问题的形势,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紧盯小事小节,苗头倾向,坚决纠治“四风”和司法办案不正之风,坚决落实“六个严禁”的《禁酒令》,确保检察队伍持久风清气正。(责任单位:第二检察部;责任人:青婷婷)

(六)服务促廉,打牢清廉左检的保障发展之基

17.服务清廉单元创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清廉山西建设的意见》,落实落细16项具体服务保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清廉晋中、清廉左权建设的犯罪行为。服务“五十百千清廉单元创建工程”,要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助力司法机关清廉建设;要认真组织涉企挂案清理,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清廉企业建设;要积极做好公益、行政诉讼检察工作,协助防范行政管理廉政风险,推动规范有效用权,助力清廉机关建设;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助力各清廉单元建设(责任单位:第一、二、三检察部;责任人:任志坚、陈少英、青婷婷、陈健)

18.创建良好法治环境。认真研判清廉晋中、清廉左权建设,对“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对社会稳定大局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等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清廉晋中建设、清廉左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第一、二、三检察部;责任人:任志坚、陈少英、青婷婷、陈健)

19.营造崇廉浓厚范围。结合个案、分析类案,加强犯罪态势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教育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让厉行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善用新媒体、善讲好故事,把普法宣传寓于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等检察监督实践,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正气,形成全社会崇廉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第一、二、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责任人:任志坚、陈少英、青婷婷、张海明、陈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院党组要把“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作为全面建设清廉晋中、清廉左权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切实担负起主导、主抓、主管之责。各责任单位,各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并定期向院党组汇报任务落实情况。院党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实际了解工作措施推进情况和实际效果,促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要扛牢“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各项任务落实。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务必躬身践行、身体力行,带头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清廉左检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杂志、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等平台,大力宣传我院“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以及服务清廉晋中、清廉左权建设的举措、进展、成效,及时报道成熟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落实“创清廉机关 守清廉底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障清廉晋中、清廉左权建设的组织实施,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宁利峰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任志坚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陈少英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青婷婷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晋忠   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

        张海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专职委员

 员:各内设机构中层以上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张海明(兼任)

成员:政治部、办公室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日常工作由政治部、办公室、党支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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